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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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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想申请公租房,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一、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具体条件看当地政策;二、到当地申请点询问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材料;三、把资料递交给当地公租房受理点,由申请点进行初步审核;四、市公租房管理局对通过初步审核的资料提出复审意见,之后申请人进行公示;五、进入轮候区等待购房。

1、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首先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申请之前,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主要有3条:在本地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家庭的住房面积远远低于规定的标准;本人的财产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并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了一定的年限。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但是具体的条件还得看本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最好是到受理点询问清楚。

2、准备材料

确认自己满足了以上申请条件,需要填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家庭的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收入证明以及社保缴费证明,还有住房情况证明等。到当地的公租房申请点递交材料,申请点审核完毕之后,资料没有错误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且会出具受理凭证。

3、初步审核

公租房申请点的初审机构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且出具初审意见。资料无误,初审通过,那么应当把资料递交给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如果申请人不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4、复审和公示

市公租房管理局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通过初审的资料进行复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复审主要是对收入、住房等这些情况进行核实。以免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资料复审合格,那就需要请示要求申请人及时进行公示。资料不合格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复审通过以后,申请人应当及时把自己的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司的主要目的是让大家对公司对象进行监督,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租房管理局实名举报,市公租房管理局收到举报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实地的考察。出现隐瞒收入住房等情况的申请人,应当撤销申请,同时注销公示。

5、轮候

申请人进行的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是进行核查以后发现举报不属实的情况,申请人可以进入轮候库等待。在等待期间,申请人的收入、住房以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了变化,应该及时向市公租房管理局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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